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與國慶化學(股)公司合併案之 合併基準日。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5/03/04 發言時間  15:37:37
發言人  張瑋津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952389-1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與國慶化學(股)公司合併案之
合併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5/03/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0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10/2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業經民國(以下同)104年10月29日董事會及104年12月16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國慶化學(股)公司合併乙案。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05
年5月10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與國慶化學(股)公司協商後,於105年3月4日經雙方董事會
決議,修正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5年3月30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