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出售大甲廠土地、廠房、設備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2/26 發言時間  17:49:53
發言人  蘇右君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32156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出售大甲廠土地、廠房、設備案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2/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大甲廠土地、廠房及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9/2/26~109/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3,955平方公尺,折合1,196.39坪)
建築物(1,476.25平方公尺,折合446.57坪)
設備一批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6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3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次付款-簽約款,付款金額:新台幣玖仟參佰萬元
第二次付款-用印款,付款金額:新台幣玖仟參佰萬元
第三次付款-完稅款,付款金額:新台幣貳億柒仟玖佰萬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鑑價報告與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執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備)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土地、建築物)
估價金額合計:新台幣315,915,44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黃源尉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黃火明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黃火明(106)北市估字第00024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