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董事長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本公司董事長,具有5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專注於化工產業相關領域達20年以上,具備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凱棣(股)公司 監察人
翹麗投資(股)公司 董事
美璽投資(股)公司 董事
國慶開發(股)公司 負責人
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種籽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三晃(股)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

法人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本公司生產部部長,具有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對於化工產業相關領域達20年以上,具備危機處理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三晃(股)公司部長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翹麗投資(股)公司及美璽投資(股)公司董事,具有5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具備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翹麗投資(股)公司董事美璽投資(股)公司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本公司三晃(股)公司部長,具有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對於化工產業與環保法規相關領域達5年以上,具備危機處理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三晃(股)公司部長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泰合生技藥品(股)公司及全崴生技(股)公司董事長,具有5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具備營運判斷、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泰合生技藥品(股)公司董事長全崴生技(股)公司 董事長
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台灣浩鼎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 董事
AmphastarPharmaceuticals,Inc.董事
CapsoVision,Inc. 董事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向陽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具備5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所需工作經驗,具備營運判斷、危機處理、會計及財務分析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向陽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環隆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立敦科技(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

專業資格與經驗

現任富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及臺中市工業會勞工法令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具有5年以上之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具備營運判斷、危機處理、應營管理及決策等能力。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聖潮國際智慧化管理顧問(股)公司負責人
富爵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富吉食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爵豐(股)公司監察人
豐富食品(股)公司監察人
柏雁美豐食品(股)公司監察人
策繪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執行長

董事會專業性、獨立性

  • 本公司所訂定並揭露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已擬定適當之董事多元化方針並據以落實執行。
  • 依據本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廿條所敘,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 本公司第18屆董事會席次共7名,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另董事間應有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目前僅1席董事具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具有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為翹麗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玉萍)。綜合以上所述本公司全體董事成員並未有公司法第30條所列情事,且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3條第3項與第4項之規定。獨立董事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第1-9款規定,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未逾三席。

董事會多元性

  • 為使董事會達到前述目標並強化效能,本公司訂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依據本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廿條規定,董事會成員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 本公司目前董事會席次共7名,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現階段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10%,本屆董事席次中包含2位女性董事,比率為29%。
  • 第18屆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劃及運作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選認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與「董事選任程序」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 化,且就本公司之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定多元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與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依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而定。
  • 本公司持續進行董事繼任計畫,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1)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能力,價值觀與本公司之核心價值相符。
    (2) 具備專業能力、管理整合能力及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知識與技能。
    (3) 具有與本公司所經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4) 預期該成員加入,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協同、多元且符合公司需求之董事會。
    (5) 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法律、行政管理或生產管理。
  • 本公司同時明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 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職責認知、營運參與、內部關係經營與溝 通、專業職能與進修、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 每年定期執行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每三年一次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評估結果送交董事會報告檢討、建議與改進,亦將結果揭露於年報或公司網站。
  • 2023 年針對董事會經營決策所需執行當年度關注議題教育訓練課程,主題包含公司治理、防範內線交易、永續相關高峰會、智慧財產、企業創新、財會等相關議題,合計 46 小時。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 本公司廠級或經理(含)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負責組織內相關管理業務,各管理層級皆設有職務代理人,其人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高尚品德及操守並且認同公司經營理念。
    (2) 具備策略決策高度、營運團隊能力、專業能力、通識能力、協調整合能力與創新的思維。
    (3) 具有國際觀,能容納異見並以組織利益最大化為優先決策考量。
  • 本公司鼓勵員工提升自我能力,除公司內部訓練外,亦可參與外部訓練。
  • 本公司每季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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