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要求董事、審計委員、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共同遵守之,訂定之防範方案應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1) 行賄及收賄。
(2) 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3) 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4)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5) 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6) 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落實誠信經營
(1) 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記錄及是否遵行「道德行為準則」列入合格供應商考核程序之中
(2) 建立吹哨者制度之建立:
(3) 有關本公司對誠信經營之教育訓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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